2018年10月9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8年度第五批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的公示》拟批准发布3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其中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两项地方标准《地方志著录元数据规范》《地方志数字化处理规范》公示在列。
地方志文献资料的数字化存在着存储格式、数字化程度、存储数据库等不统一的问题,已然成为地方志资源信息共享、自动化网络系统建设、文献资料广泛传播的重要障碍。国家、行业、地方均没有地方志数字化处理相关标准。2016年6月省地方志办公室联合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北斗卫星应用产业研究院共同制定了《地方志数字化标准规范》《地方志数据资源标准规范》《地方志资料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地方志数据应用标准规范》《地方志书目编目标准规范》五项标准。经过反复筛选、专家认证、咨询评议,2017年12月《地方志著录元数据规范》《地方志数字化处理规范》成功列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批地方标准项目计划。
这两项标准的发布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是江苏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工程,是江苏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领域的一大创举。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质”的应用示范效应,为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贡献江苏智慧。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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