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经雅安市雨城区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雨城区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并于4月10日印发。
该办法是第一部雅安市县区级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及《雅安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和依法治志的相关要求,并结合雨城区实际制定的。办法共分27条,对该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内容以及雨城区地方志工作的组织和保障、职责、任务和要求、编纂、验收、审查、出版、管理、开发利用以、违法处罚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了雨城区地方志编纂重点工作任务(2018—2022年)。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雨城区地方志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加强地方志工作宣传,建立健全地方志规范制度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地方修志用志管理,保障雨城区地方志事业持续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雅安市雨城区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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