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
为进一步全面准确掌握全国地方志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志办)修订完善了2023年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做好本地地方志系统的统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全国地方志系统2023年出版成果及业务开展情况等。具体见附件1—8,共8大类17张表。
二、统计方式
此次统计采用线上形式填报。请各单位通过“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上报平台”(中国方志网www.difangzhi.cn→在线服务→在线统计),使用分配的单位账号进行填报。或通过下载excel表(中国方志网www.difangzhi.cn→在线服务→在线下载)填报后,使用单位账号导入系统。
三、人员培训
为做好统计工作,中志办拟于2024年1月17日举办2023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培训班。培训采用现场会议+收看直播的形式,培训主会场设在国家方志馆(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各地通过云视频会议室(“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系统)收看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月12日前将培训的参会人员报名回执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请组织各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收看直播。报名回执电子版(附件10)可在中国方志网(www.difangzhi.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方志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统计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各地方志工作机构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有关统计数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中志办。填表样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9。
(三)各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以往统计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统计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联系人:黄冠潼 闵洁
电 话:010-65275932
邮 箱:xxc-dfz@cass.org.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3001室
邮 编:100021
附件:
1.志书
1—1:全国省市县三级志书出版情况统计表
1—2:乡镇村志出版情况统计表
1—3: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山水名胜古迹志出版情况统计表
1—4:历代方志整理出版情况统计表
2.年鉴
2—1:全国省市县综合年鉴出版情况统计表
2—2:行业年鉴、部门年鉴、专业年鉴出版情况统计表
2—3:外文版年鉴出版情况统计表
2—4:乡镇村年鉴出版情况统计表
2—5:年鉴简本出版情况统计表
3.地方史、地情书、教材、理论著述、工具书出版情况统计表
4.期刊情况统计表
5.方志馆建设情况统计表
6.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表
6—1:地情网站建设情况统计表
6—2:数字方志馆(数据库)建设情况统计表
6—3:新媒体建设情况统计表
7.全国地方志系统工作机构情况统计表
8.全国地方志系统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9.统计表填报注意事项
10.2023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
附件1-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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