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是“村民说事”基层治理模式的发源地,是浙江省首批乡镇(街道)年鉴编纂试点。乡镇(街道)年鉴是基层各项工作的年度记录本,也是年鉴事业新的重要延伸。近年来,象山县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开门编鉴,突出编鉴为用,持续打好乡镇(街道)年鉴编纂“三强三重”组合拳,探索走出了一条低成本、可推广、可复制的新路子。目前,在象山县地方志办公室4位专职编辑、18位镇乡(街道)年鉴编纂人员和392名村(社区)年鉴信息报送人员等共同努力下,累计成鉴18种36部,荣获宁波市“甬有优鉴”示范工程单位。
一、强组织、重落实,健全乡镇(街道)年鉴编纂工作体系。象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为象山基层年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顶格支持全面推进。成立以县委书记为名誉主任、县长为主任的年鉴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责任制。同时,明确县委党史研究室(志办)职能编制,确保事有人管、志有人修。二是试点先行全域推开。早在2017年就确定西周镇为县级基层年鉴试点单位,及时总结、提炼经验,为全面推广基层年鉴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可操作的做法。2022年8月,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年鉴编纂向机关、乡镇(街道)扩展延伸,目前18个乡镇(街道)年鉴编纂实现全覆盖,18个县级部门启动年鉴创编工作。三是从严督考全力推动。将史志工作纳入全县督考工作体系,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对基层年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故意不报或弄虚作假的情况进行常态通报。同时,将年鉴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为编纂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强流程、重质量,探索乡镇(街道)年鉴编纂工作规范。把健全和执行编纂规范作为有效提高年鉴编纂质量的主要途径,为打造精品年鉴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规范编写标准。为保证基层年鉴的统一性、科学性、准确性,探索制定乡镇(街道)年鉴“大框架”,拟定基本概况、特载、大事记等9个纲目,从纂修格式到篇目设计,从标点句式到完稿时间,都做了明确要求,确保年鉴编纂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规范审核校对。严格落实责任编辑初审、执行主编复审、主编终审“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质量关、错漏关,并组织历史、保密、档案、法律、经济、政法等领域专家参与评审,最大限度保证“零差错”。三是规范史料存档。坚持实物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收集归档,健全资料报送常态化机制,要求各地各部门每年定期报送纸质年鉴资料以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重点工作资料,汇总收集后分门别类存放于县档案馆,存档3000余册。
三、强协同、重发动,汇聚乡镇(街道)年鉴编纂工作合力。重点发挥好三股力量。一是发挥机关干部力量。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组成的征集、编辑、审核队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邀请上级党史县志编修专家开展一年两期的业务培训,组织人员赴兄弟县(市、区)学习考察,学习其年鉴编修经验。二是发挥专家力量。吸纳10名热爱史志工作、写作功底好的老专家、老学者、老领导进入年鉴编纂专家智库,并物色发动3名熟悉乡情村貌的“活档案”参与到乡镇(街道)年鉴编写工作中,为年鉴编撰打下良好人才基础。三是发挥社会群众力量。持续深化进机关、进社区等史志“五进”行动,累计向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企事业单位等赠送年鉴100册,为企业、社区等授课10余次,面向全县公开申报“象山地方志理论研究”专项课题,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学习年鉴、关心年鉴、支持年鉴的热情。
(象山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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