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林,男,汉族,1955年5月生,山东济南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社会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1992年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3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被选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3年被授予“回国留学人员成就奖”,2005年被选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发展、社会结构、企业组织和社会政策。主要著作有:《就业与制度变迁》《国有企业社会成本分析》《社会转型与中国经验》。
1972年,在山东师范大学附中高中毕业。
1977年,考入山东大学哲学系。
1982年,毕业后考取出国留学生,到北京语言学院集中学法语。
1983年,赴法留学。
1984年,获得法国里昂大学硕士学位。
1987年,获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索邦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
1988年,与夫人一起回国,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在城乡社会学研究室。
1989年,晋升副研究员。
1990年,担任工业社会学研究室主任。
1992年,破格晋升研究员,并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
1993年,担任博士生导师并享受政府特贴。
1993年,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
1998年,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党组书记、副所长。
2006年,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2011年3月,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2012年11月,当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2013年7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18年3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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