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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志系统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2018-05-09【打印】

 

全国地方志系统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

 


 

说明:

1.黑龙江省地市级在编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高级:2人与副局级重复,6人与正处级重复,2人与副处级重复;中级:4人与正处级重复,2人与副处级重复,4人与正科级重复,4人与副科级重复;初级及以下:1人与正局级重复,4人与副处重复,5人与正科级重复,3人与副科级重复,5人与科员重复。区县级在编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高级:5人与正科级重复,1人与副科级重复,1人与科员及以下重复;中级:6人与正科级重复,3人与副科级重复,3人与科员及以下重复;初级及以下:2人与正科级重复,1人与副科级重复,10人与科员及以下重复。以上共74人存在“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称”情况。

2.福建省厦门方志办有一个正处(副局)级,列入副厅(局)级统计。

3.云南省地方志办在编人员情况统计中,行政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存在交叉重复情况。

4.西藏自治区县(区)级无专门地方志编制,已全部实现“专人专编”,临时抽调人员人数众多。

5.兵团志办公室有援疆干部1人;地市级1人、县区级125人从其他部门调来专兼职从事方志工作;县区级有图木舒克市史志办定编3人,在编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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