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的起源有多种的说法,如果从两汉时期大量出现地记算起,方志至今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在这一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方志的名称和形式多种多样。自东汉迄于北宋,千余年间,曾以地记、图经、地志、图志等名称和形式长期流行,迨至南宋,始发展成为定型方志。元代以后,志书在以志为名的主要形式下,稳定发展,明清大盛,迄民国亦未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继承修志传统,开展首轮、第二轮志书编修。志书虽沿袭旧志名称,但从内容到体例已大大创新。
一 方志的初级形式——汉魏地记
地记发轫于两汉,兴起于三国、两晋,而大盛于南北朝时期,成为当时地方志书的主流。地记是记载一地古今情况的早期地方志书,它同定型方志比较起来,由于一般只记载疆域、山川、古迹、人物、风土,而尚未及于政治、经济、军事、艺文,内容较为简略,神话和传说成分较多,所以在内容和体例方面尚不完备,未臻方志之体,是传统方志的初级形式。东汉初年,光武帝刘秀,为了表彰自己的家乡,曾下令编写《南阳风俗传》,在其影响之下,沛、三辅、鲁、卢江等地也都纷纷产生了这类著作。这类著作,虽然为传记,实际已包含风俗等内容,兼有人物传记与地理性质,是最初形态的地记。
从现有所存书目看,西汉有王褒《云阳记》一种,东汉有李尤《蜀记》、朱玚《九江寿春记》、应劭《十三州记》、杨孚《临海水土记》、卢植《冀州风土记》等五种。此六种汉人地记,今均佚亡。但是,从后人的相关论述中可知,总体上讲,人物和地理是地记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这种地记,乃至后来的方志,长期以来,在目录学上均无独立分类门目,或被看做地理之书,或被视为杂传。后世目录学家由于看法不同,以至于归类时出现“或一书而两类互见”、“或裁篇分类著录”的奇特现象。即同一部著作,此书载入地理,彼书分在杂传。此类现象,直到清代也如此。
地记进入三国以后,逐渐兴盛起来,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盛极一时。地记之所以如此,与当时地方豪族地主政治、经济势力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地方豪族地主政治、经济势力的膨胀,门阀制度的形成,是地记得以高度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政治条件。魏晋南北朝以来,世家大族通过九品中正的选人制度,操纵地方选举及国家用人的大权,那种“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实际上已成为当时社会的不成文法,结果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为了显示自己门第的高贵,世家大族们往往又各自标举郡望,以达到垄断权势的目的。他们为了显示自己门第的高上,表明自己郡望的优越,于是便大肆表彰本郡的人才,撰写各类乡贤传记,宣扬本郡的山川名胜、地气灵秀、物产丰富。出于客观现实的需要,兼载人物与地理的著作形式——地记便盛行起来。当时除了先贤传、耆旧传、风俗记、风土记之类著作外,还大量出现了地记,这就将专写人物与专写风俗两者汇合起来,成为当时地方志书的主要形式。
当时的地记名称并不一致,有记、志、录、传之称,而以记为主流,记、志又是互为通用。当时的记与志意相同,都是记载的意思。正因如此,所以目录学家著录时,往往便出现志作记、记作志的相互变换的情况,如袁休明的《巴蜀记》,亦称《巴蜀志》;董览的《吴地志》,亦称《吴地记》;山谦之的《丹阳记》,亦称《丹阳志》;甚至郦道元在《水经注》中,也将《华阳国志》称《华阳国记》。
根据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中所列不完全书目粗略统计:到三国时,地记增为14种,两晋达到43种,南北朝更增多为50种。魏、晋、南北朝地记大都佚亡无可考,完整的一部也没有。其中著名而尚有佚文辑录者,仅晋《太康地记》、任昉《地记》、罗含《湘中记》、盛弘文《荆州记》等数种。[1]作者和时代都确切可考的地记约130多种,而其他无法考证作者或年代的数量还相当大。[2]唐宋以后直至明清,地记的编写几乎从未间断,其内容更加丰富,除了保持原有的名称外,与成型的方志已基本无异。
二 方志的过渡形式——隋唐图经
图经起源于何时,如何发展而来,目前说法不一致。如傅振伦认为:“图经起源于地记,其可考者有晋人挚虞的《畿辅经》。”[3]而仓修良认为,图经起源于东汉时期,并引用《华阳国志》卷一《巴志·总序》记载:“永兴二年(154年)三月甲午,望上疏曰:‘谨按《巴郡图经》:境界,南北四千,东西五千,周万余里。属县十四。盐、铁五官各有丞、史。户四十六万四千七百八十,口百八十七万五千五百三十五。远县去郡千二百至千五百里,乡亭去县或三四百,或及千里。’”认为《巴郡图经》是我们今天所能知道的最早一部图经。[4]至于图经究竟是怎样形式的一种著作,由于最早的图经并未流传下来,文献也没有详细而明确的记载,故难以明确说明,目前对图经的描述众说不一。敦煌石室所发现的《沙洲都督府图经》及《西周图经》是目前仅能见到的唐代图经,但首尾皆残缺,仍不能见其全貌。目前对图经描述的主要的观点有:近人王以中认为:“中国古来地志,多由地图演变而来。其先以图为主,说明为附,其后说明日增而图不加多,或图亡仅存说明,遂多变为有说无图与以图为附庸之地志。”[5]当代一些学者也支持此观点,如来新夏认为:“过去地方志和地图平行发展……到了周隋之际,图和志两者开始合为一体,地志与地图合编一书,做到图说结合,有图有说,图说并重,隋唐方志继承了这一传统。”[6]王重民认为:“最早的图经是以图为主,用图表示该地方的土地、物产等。经是对图作的简要的文字说明……这种文字说明,越到后来越多,图在图经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之缩小。6世纪的图经仍然有图有经,但是以经为主了。”[7]另有一种观点认为:“图经实际上与六朝之地记相似,只不过前面增加了各种类型的图罢了,而很少有人物传,即使有也退居次要地位,这就是两者的最大的区别。”至于图“无外乎疆域图、山川图、城池图、宫殿图、名胜古迹图等。而这种图都居于卷首”[8]。虽然各家对图经是何种形式的著作描述不一致,但图经盛行于隋唐,目前各家观点趋于一致。
隋统一全国以后,曾实行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措施。如改革地方行政机构,由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两级制,消除东晋以来侨置州郡所造成的混乱,整顿地方行政区划,加强户口控制。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规定,九品以上的地方官,一律由中央任免,并且“刺史、县令,三年一迁,佐官四年一迁”。于是全国大小官吏,悉由吏部管理任免,特别是县佐还规定须用别郡人,不得用本地人。这些措施的实行,使那些世家大族失去了把持地方政务的特权。唐朝政权建立以后,通过多次大型谱牒的编纂,用政治手段重新评定了姓氏门第,突出皇室和功臣地位,压制旧的门阀势力,削弱门第观念。唐太宗采用编《氏族志》的手段,把全国旧望与新贵的地位进行一次大调整并加以固定下来,使那些本不为士族的新贵们进入了士族行列,压低了原有旧士族的社会地位。后来武则天当权,又通过唐高宗下诏改修《氏族志》为《姓氏录》,这就把士族的范围更加扩大,进一步促进了士、庶合流。隋朝在整顿州县的同时,隋文帝于开皇五年(585年)先后实行了“大索貌阅”和“输籍法”两项措施,目的就在于严格核对户口,“户口不实者,正长沅配”。图经的编修,可以进一步了解全国所置州县的现状,诸如疆域的区划、户口的多少、赋税的增减、物产的品种等均可得知。
隋唐以前,中国史书大都出于一二人之手,虽有官修史书,也只不过是个人接受皇帝的命令而编写罢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家撰史之风大为盛行。然而,隋唐时期,国史的纂修大权垄断在中央政府手中,就连私人评论人物的著作也一律禁止。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年),“五月癸亥,诏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另外,隋朝开始,采用了科举选士制度,到了唐代,并确立为选拔官吏的主要制度。这种科举制与以前的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不同,它是以才取士,无需对人物进行褒贬品第,更不受门第郡望的限制。这样一来,以人物传记为重要内容的地记的发展就明显地受到限制。门阀制度的消亡,世家大族的衰落,意味着大量产生地记的温床已经崩溃,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代之而起的便是图经的盛行。[9]
隋唐五代时期,是我国地方志发展第二阶段即图经盛行时期。隋代有全国性的区域志和图经集各一部,即隋《区宇图志》和《隋诸州图经集》。《隋诸州图经集》是汇集全国各地图经编纂而成的一部隋代图经总集,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隋朝图经发展的概况和记载的内容。这部《隋诸州图经集》足以表明,隋朝编修图经,确实是相当普遍的。
唐代图经编修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政府设立专门官吏管理此项工作,并明确规定编修期限和办法。唐代图经的编修,原来是定为三年一修,后改为五年一修。若遇特殊情况,如“州县增废”、“山河改移”等发生,则随时都要造送。这种制度,在时间短促的五代时期亦未间断。《五代会要》卷十五《职方》条留下了内容非常而具体的材料,为后人研究隋唐五代图经的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力的证据。
此外,唐代还先后编著了许多全国性的区域志,如《括地志》《长安四年十道图》《开元三年十道图》《开元十道要略》《贞元十道录》《海内华夷图》《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元和郡县图志》《域中郡国山川图经》和《郡国志》等。
三 趋于定型的宋代方志
宋代是方志发展史的重要时期。图经编修经隋唐兴盛,至北宋进入全盛时期,并开始向方志过渡,再至南宋方志基本定型。自此以后,地方志书大都成为内容丰富、体例完备、统合古今的正式方志。宋代兴起编写各类人物传记的风气,使得人物传记再次恢复了原有的地位,直接推动了记人与述地再次合一。
北宋统治者自建国之始,就三令五申各地编修图经。据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二记载:“开宝四年正月戊午,知制诰卢多逊等,重修天下图经。”南宋黄鼎于乾道五年(1169年)为《乾道四明图经》所作序中就曾指出: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朝廷创置九域图志局,命所在州郡编纂图经。”这是我国官方修志机构创设之始。据《宋史·职官志》职方郎史条记载得知,当时图经的编纂,不仅普及全国,而且内容更加丰富。除图经外,正式方志也开始出现。据不完全考察,北宋方志现见存目者,有宋敏求《长安志》《河南志》,罗畸《蓬门志》、李德刍《元丰郡县志》、郑兴裔《广陵志》、陈康伯《弋阳县志》、郑居中《汴都志》、张韬礼《长兴志》等二十余种。[10]这些地方志书在数量上虽远比不上图经,但却已经是早期定型的方志。
到了南宋,方志体例基本趋于定型。南宋偏安长江以南150余年,由于社会稳定,南方诸省经济文化不断发展;加之爱国人士收复中原的强烈愿望,从激发乡邦人士爱乡土、爱国家的目的出发,一些学者文士直接参加编纂志书,使南宋地方志书的编纂形成风气。据不完全统计,南宋定型方志由北宋的20多种,大幅度增至200多种,而图经的编纂由盛而衰。南宋时期,南方各省普遍纂修定型方志并且品种齐全,郡志、州志、县志、都邑志均有,仅浙江省就有《乾道临安志》《淳祐临安志》《咸淳临安志》《乾道四明图经》《宝庆四明志》《开庆四明志》《嘉泰会稽志》《赤城志》《奉化志》《吴兴志》《永嘉志》《淳安县志》《东阳志》《剡录》等。可见,志成为当时地方志书的主流形式。
方志至南宋定型的情况,亦可从《严州图经》改为《新定志》略见一斑。在宋代,浙江严州曾先后五修图经和郡志。第一次是北宋初修的《(严州)旧经》,第二次是北宋大中祥符年间修的《祥符(严州)图经》,第三次是南宋绍兴年间董弅修的《严州图经》,第四次是南宋淳熙年间陈公亮修、刘文富纂的《严州图经》,第五次是南宋景定年间郑瑶和方仁荣纂的《新定志》。由这部志书第五次编修,改书名图经为《新定志》来看,南宋图经已可以径称为志,交替易名已成事实。此外,从南宋《严州图经》的内容与体例考察,应为定型方志。《严州图经》各卷门类不仅载有严州及所属建德和淳安县各方面情况,如:历代沿革、分野、风俗、户口、学校、廨舍、仓场库房、军营、场市、桥梁、物产、贡赋、古迹、人物等,而且统合古今,体例完备,与定型方志无异。综上所述,南宋方志定型,不仅反映在称志的书籍数量增多、名称变化上,而且还体现在内容的不断充实和体例的逐渐完善上。
除以上各个时期的志书主流形式外,志书还有两种支流形式即地志与图志。地志亦始见于东汉,唯陈术《益州志》一种。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地记的兴盛,虽略有发展,但迄未发达。隋、唐时期更趋衰落。隋无可考,唐代仅见存陆羽《吴兴志》和凌准《邠志》两种名目。地志与地记实质上无多大差别,只是名称略异而已。地志之名在北宋基本消失。图志出现较晚,发展较慢。迟至隋唐仍只有一二种。隋代图志目前只发现一种,即隋《区宇图志》。唐代图志亦仅见《元和郡县图志》。图志到北宋略见增多。南宋至元代,虽有一定发展,但与当时流行的图经和方志相比,相差甚远。图志和图经实属一类,内容与形式并无多大差别。图志和图经在北宋和南宋,经不同程度的发展,已告融合,并过渡成为定型的方志。图志之名,至元末基本消失,而未成为志书主流形式。
四 稳步发展的元代方志
元朝统一以后,修志传统不仅没有中断,而且在宋代基础上取得了新的成就。1206年,元朝建立起空前统一的大帝国。之后,在政治统一与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国的形势,显示国威,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元世祖采纳了集贤大学士札里马鼎的建议,编纂《大一统志》。此志于元成宗时再次重修,并于大德七年(1303年)成书。此志1300卷,缮写成600册,比之前代总志,内容更丰富,为历代学者所重视。
元代编修一统志,还促进了各地方志编修的普遍开展。元代的方志,无论形式、体例还是内容,基本上继承了宋代方志的成规,没有明显特殊的变化和发展。据粗略统计,现在尚能知其名者有170种之多,其中称志的137种。[11]远远超过了南宋志书的数量,并且元代所修方志几乎遍布全国各地,一改南宋时代集中于江南各省的局面。其中有为数不少的名志、佳志,如《至元嘉禾志》,以及《齐乘》、《大德昌国州图志》、《延祐四明志》、《至顺镇江志》、《至正金陵新志》等流传至今。除了上述诸志外,还有《长安图志》、《类编长安志》、《金陵崑山郡志》、《四明续志》、《南海志》。
五 迅速发展的明代方志
1.编修一统志
明朝开国之初,明太祖朱元璋仿效元代,命魏俊民等人编修一统志。以后历经五世皇帝,前后相继,乃成祖宗之业。据《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九载,洪武三年(1370年)十二月“辛酉,《大明志书》成”。与此同时,还下令天下各都司报送城池、山川、关津、亭堠、水陆道路、仓库等图志。明成祖时,亦诏令全国各地郡、县、卫、所皆修志。《明太宗实录》卷二〇一载:“永乐十六年六月……乙酉,诏纂修天下郡县志书,命行在户部尚书夏原吉、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右庶子杨荣、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右谕德金幼孜总之。仍命礼部遣官,徧诣郡县,博采事迹及旧志书。”可见,不仅要编修新志,还要搜集郡县旧志,目的同样是为了编纂一部较完备的一统志。可惜在其当朝期间未了此愿。景泰七年(1456年),修成《寰宇通志》119卷,由代宗完成了明成祖未竟事业。明英宗复位后,又命儒臣李贤等人重修,并于天顺五年(1461年)四月成书90卷,名为《大明一统志》。
2.省、府、州、县志的编修
一统志的编修促进了省、府、县志的编修。据万历年间张邦政《满城县志序》记载:“今天下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并且,许多省志一修再修,至于省、府、州、县志的编修次数就更多了。甚至许多县志修五六次之多。如:浙江的《杭州府志》、广东的《潮阳县志》、江苏《六合县志》就先后六次编修,而浙江的《萧山县志》编修则达七次之多。
3.边关志的编修
明代出于边防的需要,对于边关重镇、关口、卫所,以及沿海要地亦多修有图志。当时编修的《九边图志》“人争传写之”。而地居险要的山海关,其志先后五次编修。嘉靖中叶,倭寇常犯两浙,沿海郡县深受其害。出于军事需要,两浙一时编修了不少海防专志。如嘉靖年间刘畿编《海防考》,万历年间范涞编《两浙海防类考续编》。此外,还有采士英的《海宁卫乘》,王文禄的《海宁卫志》,张训等的《临海卫志》,周粟等的《观海卫志》等志。不仅如此,许多边疆省份的通志和府州县志,对于边关海防的内容记述尤其详细。如嘉靖《山西通志》,全书三十二卷,《武备》一项,便有三卷,“言武者十有三”,突出显示了该地在边防上的重要地位。
4.乡镇志与专志的编修
随着封建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明代逐渐产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乡镇发展迅速,许多乡镇开始编修志书,这是明代方志编修的又一特点。与此同时,各种专志诸如山水、书院、寺庙、古迹的编修亦不断出现。乡镇志有:张桃溪的《鄞西桃源志》、李乐等的《乌青镇志》、庞太元的《菱湖(镇)志》等;山水志有:释镇澄的《清凉山志》、黄宗昌的《崂山志》、释无尽的《天台山志》、王一槐的《九华山志》、仇俊卿的《海塘录》、张国维的《吴中水利全书》、吴韶的《全吴水略》、王圻的《东吴水利考》等;书院志有:胡僖的《崇正书院志》、方应时的《瀛山书院志》,至于寺庙、名胜古迹专志则不胜枚举。
明代270余年间,共修成各类志书2800多种,比宋元方志的总和还多四倍。[12]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种类上,都是前所未有的。
六 全盛时期的清代方志
清顺治年间,清政府出于网罗一批汉族知识分子和急于掌握全国各地情况的目的,不少地方即开展修志。如顺治三年(1646年),浙江武义县张内有修《武义县志》,顺治四年(1647年)安徽歙县宋希肃纂修《歙志》。顺治十五年(1658年),河南巡抚贾汉下令编纂《河南通志》,为此,并命令各府州县相继编纂志书。是年三月二十八日,颁降《修志信牌》,这是清代省府颁布的第一个修志文件。终顺治朝,共修有志书近200种[13]。然而,由于成书仓促,桀谬较多,体例基本沿袭明志旧例,修志地区也不均衡。
康熙继位以后,全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为大量编修方志创造了条件。清朝曾于康熙、乾隆、嘉庆三次编纂《大清一统志》,每次编修,都带动了各类地方志书的编纂。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礼部奉旨檄天下各省设局纂修通志。雍正七年(1729年),由于一统志迟迟未能成书,乃命全国重修通志,严谕督促,限期完成,上诸使馆,以备一统志采用,定省、府、州、县志六十年一修。这是历史上首次朝廷颁降的定期修志制度。嘉庆时期,为修一统志亦通令全国各地编纂志书。由于清朝廷的大力提倡,编修地方志蔚然成风。据统计,雍正七年至乾隆六年间,全国修有《广东通志》、《江西通志》、《湖广通志》、《广西通志》、《四川通志》、《山西通志》、《盛京通志》、《畿辅通志》、《浙江通志》、《贵州通志》等 19部通志,是清代通志成书最多的时期。
清以前志书的篇幅相对较少,清代尤其是乾嘉以后,鸿篇巨制屡见不鲜。如:康熙《江西通志》二百〇六卷、雍正《浙江通志》二百八十卷、乾隆《杭州府志》一百卷、道光《广东通志》三百三十四卷、光绪《杭州府志》二百二十卷。从地域上看,清代北方许多省份志书编修数量远远超过以往编修发达的江苏、浙江等南方省份,从而打破了自宋代以来,修志以江、浙为盛的局面。
清代行政区划主要分省、府、县三级,除省、府、县三级志书外,还有州志、厅志、道志、关志、卫志、所志、乡镇志和乡土志。还有二三县或二乡村之合志,如陕西《咸宁长安二县合志》,《安徽泗虹合志》,江苏《常昭合志》、《昆新两县志》、《吴长元三县合志》,上海嘉定县《石冈广福合志》。其中乡土志为开创志种,乡镇志则是继明代开创、发展以来而达兴盛。此外,清代还有相当一部分私纂志书,既有全志又有专志,可谓百花齐放。
乡土志出现于光绪年间。甲午战争后,国势衰微,民族危机加剧。光绪三十年(1904年),学部尚书张百熙奏请天下撰辑乡土志,用作中小学乡土教材,以激励民心。同年颁布《乡土志例目》,要求各府、厅、州、县择士绅博学能文者,按例编辑。并规定乡土志分别历史、政绩录、兵事路、耆旧录、人类、户口、民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十五门。要求“事详而文简,词雅而意明”[14]。乡土志大多内容简要,记载历史、地理、格致诸端,而不及职官、选举、金石、艺文。著名的乡土志有:黄征《浏阳乡土志》、郑祖庚《闽县乡土志》、吴大猷《保德乡土志》、曾学传《温江乡土志》、杨昌浣《广宁县乡土志》、马俊显《兴京厅乡土志》、林忠《开通县乡土志》等。
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所载,现存清代方志有5701种,约占现存全国地方志总数8200余种的70%。除新疆及西南个别省份外,几乎所有县一级基层行政单位都修了志书。其中康乾时期,就分别编纂1397种和1154种,成为清朝修志最旺盛时期。此外,乾嘉时期,许多学者参与编纂或出任主编,志书编纂理论研究活跃,志书质量备受重视。如有周永年、李文藻合撰的乾隆《历城县志》,万经、全组望参与编修的乾隆《宁波府志》,邵晋涵等纂乾隆《杭州府志》,钱大昕等纂修的乾隆《鄞县志》,戴震编纂的乾隆《汾州府志》,孙星衍主修的乾隆《松江府志》、《三水县志》等,杭世骏编纂的乾隆《西宁府志》、《乌程县志》、《昌化县志》等,谢启昆主持编纂的嘉庆《广西通志》,章学诚编纂的《永清县志》、《湖北通志》等。这些著名学者编纂的志书,不仅在体例上、章法上颇为讲究,而且在记载内容上也颇多注重实用价值。并且这一时期的地方志书在乾嘉学风的影响下,注重资料的搜集,博采群书,以文献资料为主,辅以调查采访材料。对采集资料,皆进行周密考订、鉴别,言必有据。伴随着这一时期方志理论研究百家争鸣,出现了一批方志理论家。特别是著名史学家章学诚对方志理论的阐发,可谓自成体系,立一家之言,使方志学开始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
七 局部创新的民国方志
民国时期,虽逢政局动荡,内忧与外患频仍,但修志传统并未中断,志书体例和内容方面还有不同程度的创新。
民国3年(1914年),浙江省率先成立通志局,准备续修《浙江通志》。民国5年(1916年),教育部会同内务部咨文各地纂修志书。之后,有山西、广东、福建、陕西、江苏、贵州、奉天、河南等省,建立了文献委员会、通志馆或通志局。另外,全国水利局、司法部、国史编纂处、军政部、教育部等也催征各县志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志书的编纂。
民国6年(1917年),山西省公署颁布了编修新志的“训令”,“饬就各县自治机关,附设处所,纂修新志。”[15]次年,山西省公署即颁布《山西各县志书凡例》,规定县志应由图、略、传、表、考五部分组成,并列具目录和注意事项。与此同时,史学家邓之诚发表了较有影响的《省志今例发凡》,提出国体即变、省志体例必须改变的主张,认为新编省志应由图、表、纪、志、传组成。还具体要求“图”应用科学方法绘制;“表”应列沿革、职官、人物、学制、户口、商务等;“通记”即大事记,撰述本地古今大事;“志”要因时创新,不拘泥旧守;“传”要包罗各阶层各类人物。[16]上述《凡例》,对当时修志起了指导和推动作用。民国18年(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修志事例概要》二十二条,对各地修志机构、经费,志书的体例、结构、内容、表达手段及各门类的具体要求,都有明确规定。民国时期的志书大多以《修志事例概要》为准绳,依地方情形,斟酌损益之。在不长的时间里,《陕西通志》、《首都志》、《察哈尔通志》、《江西通志稿》、《云南通志》在抗日战争爆发前编成或出版。至于县志,为数更多。
抗日战争期间,处于后方的一些地方仍编修了多部志书。如顾颉刚、傅振伦编纂的《北碚志》,黎锦熙编纂的《城固县志》、《洛川县志》等。1944年5月,国民政府内政部发布《地方志书纂修办法》九条,规定省志三十年一修,市、县志十五年一修,要求各地的志书事宜,一律由各省、市、县政府督促各地的文献委员会负责办理。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0月,又重新公布了该办法,但因为国民党政府又发动新的内战,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民国方志在体例、内容、章法上,基本承袭了封建时代方志的旧规,仍属旧志范畴。但是由于民国政体的改变,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情况相应发生变化,致使志书编纂作出局部更新,分别体现在革除了封建忠君思想、封建迷信思想及封建旧俗,确立了民本思想;扩大经济内容在志书中的比重;志书体例多种多样,出现了章节体志书;编纂方式更加科学等方面。
据统计,民国在短短38年中,全国修志达1581种,平均每年41种[17],数量亦十分可观。民国时期还创修市志,修有市志5种。如1935年柳诒徵、王焕鏕纂成《首都志》十六卷,1936年柳亚子任上海通志馆馆长期间的《上海通志》稿十一篇。
八 创新与繁荣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方志
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始于20世纪50年代,是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之下,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倡议和推动下,由著名的专家学者组织发动起来的。
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主持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专门调阅《四川通志》、《华阳国志》等一批书籍,并选辑其中部分内容,转发给到会的领导同志,提倡利用方志,提高领导水平。同时,他还倡议:全国各地要编修地方志。同年8月9日,周恩来总理指示,“要系统整理县志,把关于各地地方志中的经济建设、科学技术资料整理出来,做到古为今用。”要求国家档案局抓修志工作,并委托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国家档案局局长曾三主持其事。
1957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把编写地方志列为《1956~1967年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草案)》的重点项目之一。1958年6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成立了地方志小组,后转至中国科学院。1959年,为了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档案局联合成立了中国地方志小组,具体负责全国地方志编修工作的组织领导。随后,中国地方志小组颁布了《关于新修方志的几点意见》、《关于新修方志提纲(草案)》、《关于编修地方志工作的几点意见》,对新方志的体例、内容、记述的重点和编纂原则、方法以及审阅制度、组织领导、出版发行等方面作出规定。到1960年,全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30个县开展了修志工作,其中250多个县编写出了初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地方志的编修工作基本中断,中国地方志小组随即停止了工作。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伴随着各条战线的拨乱反正,出于对认识国情、地情,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也由于一些专家学者和社会有识之士的呼吁,修志工作再次引起党和国家领导的重视。1981年8月1日,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在山西太原正式成立。协会成立大大地促进了全国各地的修志工作。1983年4月,原“中国地方志小组”恢复并改名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为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省、市、县三级纷纷建立起修志机构,由此形成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的三级修志网络。随着修志实践的深入开展,新方志的编修在全国各省市县,已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地地方志编委会(或办公室)组织实施、“众手成志”的修志格局。如此完整的地方志工作组织系统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所未曾有过的。
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从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之始,就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文化事业来进行,全国广大方志工作者勤勤恳恳耕耘,点点滴滴积累,方方面面拓展,中国新编地方志事业在志(省、市、县三级志书)、鉴(各类年鉴)、库(地情资料库)、馆(方志馆)、用(服务开发)各个领域取得辉煌成就。
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的编纂,硕果累累。截至2009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台湾暂未统计)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轮省、市、县三级志书规划编纂6000余部,已出版5700余部。与此同时,全国各地还编辑出版了4万多种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名山大川志。如此大规模的新编地方志及地情文献,成为我国有史以来最大的社会科学成果群。有些过去从未修过志的地区,现在有了首部志书,填补了历史的空白,还有十几部少数民族文字(藏文、维文等)的志书问世。第二轮志书亦有700余部问世。此外,伴随首轮新编地方志编修工作同步展开的全国古旧志书整理、点校、出版成果亦引人注目。一些省区相继建立旧方志整理班子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地还开展了旧方志资源的普查工作,通过调查、搜集、寻访、内部交流等形式,收藏历代的通志和府、州、县志。
新方志的编修更加强调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据不完全统计,20多年来,全国出版了方志理论研究专著、论文集、志书评论集等600余部。仅据国家图书馆地方志和家谱文献中心编印的《中国地方志论文索引(1981~1995)》的统计,发表在国内省、直辖市一级地方志刊物上的论文即达21600篇。如果加上1995年之后的论文,再加上市、县级地方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辑入的论文,总数当在10万篇左右。这些理论著述在继承传统、创新方志体例方面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志理论研究呈现空前繁荣的景象。此外,伴随全国方志事业的蓬勃发展,一大批方志期刊及通讯简报作为方志文化传承的载体,也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这些方志期刊作为方志学术进入社会的主渠道,对于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各地方志期刊创刊以后,经过几代编辑人员的艰苦努力,这些方志期刊大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鲜明的特色,形成我国期刊园地中的特色产品,也成为方志事业的重要品牌和发展资源。
除了编纂出版大量新方志和整理出版旧方志外,修志工作者还编纂出版地方综合年鉴。据统计,2009年,全国方志机构共出版省级年鉴20多种、市级280多种、县级1000多种。在编纂新方志的过程中,各地还收集和积累了数量巨大的各种地情资料,不仅为新方志的编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其本身就是一座极具价值的地情信息库。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地方志网络建设在各地逐步开展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建地情网大约省级20个、市级139个、县级260个。投入使用的方志地情网站或与当地政府网联网运行,或与国际互联网实现联网。
针对国内自古至今没有设置过专门机构收藏全国地方志书的情况,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筹建方志馆,一般地区也可以在图书馆设志书室。在1997年全国地方志颁奖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李铁映指出:“方志是我国重要的传统文化,宁波的天一阁过去以收藏和保存旧地方志而闻名,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以收藏新编地方志为重要任务的地方志馆,既为国家珍藏文化财富,也可以提供方志工作者研究使用。这样,我们方志工作者辛辛苦苦编纂的志书就都可以入‘阁’了。”方志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设施,可以集编修、研究、收藏、服务和组织领导等功能为一体,成为地方志编写中心、地情信息中心、地情文化研究中心、面向社会的咨询服务中心、国情地情教育中心、地方文献中心。
回顾中国社会主义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历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下,我国地方志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特别是2006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7号令《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注释:
[1]参见黄苇等:《方志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25页。
[2]参见仓修良:《方志学通论》,齐鲁书社,1990年,第146页。
[3]傅振伦:《从敦煌发现的图经谈方志的起源》,《兰州大学学报》1980年第一期。
[4]参见仓修良:《方志学通论》,齐鲁书社,1990年,第199页。
[5]王以中:《〈山海经〉图与职贡图》,载《禹贡》半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6]来新夏主编《方志学概论》,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4页。
[7]王重民:《中国的地方志》,《光明日报》1962年3月14日。
[8]仓修良:《方志学通论》,齐鲁书社,1990年,第246页。
[9]参见仓修良:《方志学通论》,齐鲁书社,1990年,第199~207页。
[10]参见黄苇:《方志论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79页。
[11]参见仓修良:《方志学通论》,齐鲁书社,1990年,第330页。
[12]参见黄苇等:《方志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76页。
[13]参见黄苇等:《方志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13页。
[14](清)钟文虎修、徐昱等纂《灌县乡土志》卷首,清光绪三十三年刻本。
[15]郑裕孚:《呈山西督军兼省长阎论修县志办法文》,载《四家公牍选·抑过轩公牍》。
[16]参见《地学杂志》,民国6年第九卷一至六期。
[17]参见刘纬毅:《中国地方志》,新华出版社,1991年。
(编校:谢捷 审核:张晶萍 排版:刘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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