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下午,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档案馆特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姚正陆作《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辅导,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姜巧玲和市档案馆党组书记、馆长孔爱萍等出席。
《条例》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作出专门规范。姚正陆从红色文化资源的定义、保护现状及问题,立法背景及立法时机、立法过程,保护责任人制度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逐条梳理,深度解读。
(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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