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由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市地方志发展研究中心联合编著的《地方志编纂体裁述论》(以下简称《述论》),由文汇出版社出版。
该《述论》是继《方志学述论》(2020年)之后的“方志学研究丛书”第二部,重点关注“序跋、凡例、述体、大事记、志体、传体、图体、表体、专记、附录、索引、英文翻译”12种地方志编纂体裁的基本概念、历史发展、学术研究史回顾、两轮修志实践问题、对三轮修志及未来应用建议等方面内容,共十二章,26.4万字。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凝练学科研究发展方向,整合上海市地方志发展研究中心,市、区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上海通志馆、当代上海研究所的科研力量,以团队合作形式开展《述论》的专题学术研究,推陈出新,全面系统地构建了《述论》整体框架,力争既出学术成果又锻炼培养研究队伍。《述论》编者希望该书能为地方志工作者和研究者了解地方志编纂体裁提供全面性、历史性、研究性和应用性参考。
一、《述论》选题体现学术价值
编纂体裁是地方志体例的重要组成要素,如何确定合理、完善的体裁体例,直接影响着志书的整体面貌,关系着编纂工作的质量。也正是因此,无论是旧志还是新编地方志都重视编纂体裁的运用。欧阳发《新编方志十二讲》、黄苇等《方志学》、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当代志书编纂教程》,以及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之前的《方志编修教程》等著作,皆设有专门章节,对地方志编纂体裁予以论述,相关的研究论文则更多。《述论》将地方志编纂体裁作为一部书的选题、集中加以研究,且将12种体裁独立成章,具有重要学术意义。
二、编纂体裁种类体现发展
地方志编纂体裁比较多样。旧方志中没有统一的要求,常用的有纪(记)、志(书、考)、传、图、表(谱)、录等。1985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首次明确规定:“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有记、志、传、图、表、录等。”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将新方志的体裁,进一步明确为述、记、志、传、图照、表、录、索引。《述论》所研究的对象,不仅包括《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所列全部体裁,还增加了序跋、凡例,并将记体分作大事记、专记两项进行论述;为适应方志文化国际传播交流的发展需要,另创新编设“英文翻译”一章。
三、学术研究范式体现科学
现有论著对地方志编纂体裁基本按照“起源”“特点”“功用”等方面展开论述,《述论》则在借鉴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统一按照一定的学术范式进行研究:一是界定体裁的概念、内涵、特点、作用,辨章学术;二是概述此体裁的学术研究史,考镜源流;三是探索此体裁在旧志和首轮、二轮新方志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辨析应用;四是对此体裁在即将启动的第三轮修志中如何运用的问题提出建议,开塞利弊。总体而言,各体裁的专题研究,力争做到资料丰富,对首轮、二轮新方志的应用情况考察全面,对存在的不足分析客观,对第三轮修志中运用的建议具有较强的启发性。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将持之以恒,陆续推出优质“方志学研究丛书”,为地方志实践总结、理论研究和方志学学科建设做出贡献,打造名副其实的地方志理论研究上海高地。
(来源:“方志上海”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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