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对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基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系统谋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在志鉴编纂工作、方志理论研究、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人才队伍建设、方志文化宣传等方面迈上新台阶,实现从方志大省向方志强省跨越,确保江西地方志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规划》要求,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紧紧抓住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机遇,积极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筑牢“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初心使命,奋力开创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地方志事业要坚持六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经世致用、坚持开放共享。
《规划》提出,要编纂精品志鉴,忠实记录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提升方志文化影响力,彰显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的独特价值;要打造方志服务品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方志文化需求;要加强合作交流创新,提升地方志学术科研水平;要夯实事业基础,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要素保障、强化激励监督等三方面保障“十四五”时期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
(江西省地方志研究院)
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地方志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具有存史资政育人、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独特功能。“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包括方志文化在内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将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繁荣我省地方志事业,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省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地方志系统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打造品牌、彰显特色,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全省深入实施《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保障地方志工作有序开展。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地方志事业迈入了全省联动、上下一体的工作新格局。志鉴编纂及开发利用成果丰硕,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成果显著。
1.地方志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志书、年鉴、地情资料库、方志馆、信息化、期刊等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第二轮省志编纂工作写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地方志工作得到充分肯定。编制并发布《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推动地方志事业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发展。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内设部门升格,进一步增强对全省地方志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力度。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较大提升,形成了一支专业为主、专兼结合、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的地方志工作队伍。
2.第二轮省市县三级志书全面完成。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以下简称“中指组”)的关心和支持下,高安市被定为全国第一个县级第二轮志书试点单位;《赣州市志(1986—2000)》获评全国精品志书,是全国设区市中的唯一一部。2020年底,全省总数约2.35亿字111部市县两级志书全部完成出版。第二轮省志编纂工作于2012年启动,2019年下半年以来,编纂工作进入了“快车道”,跑出了“加速度”。截至2021年底,约1亿字的97部分志全部完成验收和出版招标,用最短时间编纂出较大体量的志书。
3.年鉴编纂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在全国率先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2020年底,1部省级年鉴、11部设区市级年鉴、100部县(市、区)级年鉴在我省历史上首次实现了“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年鉴质量不断提高,《南昌年鉴(2019)》获评全国特等年鉴,《赣州年鉴(2020)》入选全国年鉴精品工程。特色年鉴、专业年鉴、即时性年鉴、全媒体年鉴等创新型年鉴不断涌现。
4.方志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坚持依法修志、依法治志,推动地方志事业连续两年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十四五”规划纲要,推动编制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年,《规划纲要》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依照《规划纲要》精神,南昌市、赣州市、吉安市等印发了本地区的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践行依法修志、依法治志,主动开展地方志工作督查。2017年,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地方志工作开展联合督查。
5.方志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勤思善为,持之以恒开展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十三五”期间,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方志理论研究论文400余篇,出版论著20余部。连续3年举办江西省方志理论研讨会,共收到论文230余篇。积极邀请中指组领导和兄弟省(区、市)方志专家到我省指导、交流,多次组织江西省地方志系统考察团赴台湾省学习考察。同时,我省地方志工作者积极以文与会,累计有50余人次获邀参加中国地方志学术年会、中国地方志论坛、中国年鉴论坛等全国性地方志学术会议,入选论文数量位居全国前列。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江西方志理论研究成果量质齐升,在全国的影响力日益扩大。
6.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深度挖掘方志资源,编辑出版《江西方志文化丛书》(全十册)。该丛书出版后,社会反响热烈,被评为第七届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读物。各地累计出版《南昌工业史话》《图记南昌》《惟新在余》《文游新余》《昭萍韵谱》《名人与赣南》《宜春禅宗史话》《高安姓氏大观》《古诗词里的上饶》《吉安方志文化丛书之吉安概况》《抚河古韵》等70余部地情书籍。累计整理出版《南昌府志》(明万历)、《南康府志》(明正德)、《吉安府志》(清光绪)、《广信府志》(清同治)、《吉安河西坊廊乡志》等90余部旧志。
7.专志编纂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各地申报中国名镇志、名村志、名山志文化工程。《东龙村志》入选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并已出版发行。《富田镇志》《小布镇志》《灵山志》入选中国名志文化工程,正待出版。在中国名镇志、名村志、名山志文化工程的影响下,各地积极推进专志的编纂工作,共出版各类专志900余部。
8.宣传工作富有特色。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统筹使用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成的宣传矩阵,将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与持续深度挖掘江西地域文化、普及方志知识相结合,开辟“红色江西”“地域文化”“志说江西”等专栏,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9.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年龄结构得到改善,青黄不接现象有所缓解,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较大提升。专职和兼职相结合,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
同时,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弱项:一是依法治志意识还不强,少数地区和部门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地方志事业发展不平衡,贯彻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工作机制力度需不断强化;三是改革创新能力不强,举措不够;四是人员结构有待优化,业务素质亟待提升;五是文化阵地建设相对滞后,全省地方志系统信息化与方志馆建设亟需提质增速等。
二、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加强地方志工作”。2020年,省委决定优化地方志工作机制,将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和职能并入省社会科学院,地方志事业面临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紧紧抓住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机遇,积极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筑牢“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初心使命,奋力开创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政治引领、创新驱动、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兴赣富民”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定方志文化自信,增强方志文化自觉,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奋力推进建设“六个江西”,以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新期待为根本目的,努力实现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赣鄱文化软实力,为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地方志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地方志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正确方向。把好意识形态关口,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地方志工作,坚持以方志文化的繁荣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地方志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相结合,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与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相统一。
坚持质量第一。始终把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修志编鉴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忠实记录党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成就,深刻反映时代的历史巨变。
坚持创新驱动。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创新摆在地方志工作的核心位置,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使悠久的方志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体现其应有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
坚持经世致用。把握时代脉搏,融入国家战略,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找准地方志工作定位,坚持修志为用、修用并举,不断延伸方志触角,拓宽服务领域,推广优秀成果,以江西之志资政“江西之治”。
坚持开放共享。创新体制机制,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开门修志的工作格局。提升地方志成果社会影响力,提高地方志资源社会共享水平,发挥地方志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职责使命,到2025年,志鉴编纂精品工程、方志影响力提升工程、方志服务品牌工程、方志文化协同创新工程、方志工作强基固本工程“五项工程”取得重要突破,在志鉴编纂工作、方志理论研究、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人才队伍建设、方志文化宣传等方面迈上新台阶,实现从方志大省向方志强省跨越,确保江西地方志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实施志鉴编纂精品工程,忠实记录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生动实践
1.适时启动第三轮省市县三级志书编纂工作。总结首轮和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开展第三轮修志工作组织管理、编纂模式、编修体例等前期研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启动第三轮省市县三级志书编纂工作,认真编制编纂规划,做好方案论证、篇目设计、资料积累、队伍培训等准备工作。
2.推动年鉴编纂提质扩面。巩固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成果,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持续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精益求精编纂好《江西年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做好向省两会代表、委员赠阅工作。积极参与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建设,争取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至少各有一部入选。持续开展年鉴质量提升活动,提高全省年鉴整体编纂质量和水平。有序推进综合年鉴编纂向开发区、重点乡镇(街道)延伸,专业年鉴编纂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扩展。
3.组织编纂专题特色志鉴。在重大历史节点编纂出版主题志书,记载当代江西,体现历史担当。完成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展示江西扶贫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历程,努力在全国作示范。各部门、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编纂部门志鉴、行业志鉴、单位志鉴以及专题特色志鉴,及时留存历史资料,记录好新时代、新征程的伟大实践,充分反映各项事业的发展历程。
4.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记录时代变迁,留住乡愁记忆,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编纂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积极推动江西名镇名村志编纂,鼓励申报中国名镇志、名村志、名街志等系列名志文化工程,为村落保护、城镇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文旅融合、招商引资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和参考。
(二)实施方志影响力提升工程,彰显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的独特价值
1.以地方志视角讲好江西故事。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时代精神。加强地方志文献研究,积极参加各级党委、政府主办的综合性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红色文化、山水文化、陶瓷文化、书院文化、戏曲文化、农耕文化、商业文化、中医药文化、客家文化、阳明文化、宋城文化、豫章文化、临川文化、庐陵文化等地域文化活动,阐释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2.开发形式多样的志鉴产品。充分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简志、地情手册、乡土教材、地方历史普及读物等普及类志鉴文化产品,制作方志文化专题片、微视频等影像作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历史文化、地情文化的需求,传承历史印记,培育家国情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加强旧志等地方文献整理研究。加强对历代旧志资源的抢救性保护,点校出版一批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旧志。争取省政府支持,启动江西历代志书点校,做好设区市、县(市、区)旧志点校整理出版工作。鼓励社会各界读好用好旧志,发挥旧志资源还原历史面貌、展现江西地情、赓续江西文脉的作用。
(三)实施方志服务品牌工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方志文化需求
1.推进方志馆建设。江西省方志馆要以两个展厅更新改造为契机,加强馆藏资源、展览展示、信息服务、编研开发、宣传教育等方面建设。完成南昌、赣州、宜春等设区市方志馆建设,支持景德镇市申报建设国家方志馆陶瓷分馆。各设区市要把方志馆作为公共文化设施,尚未建设的要纳入规划并加快实施;已经建成的,要完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县(市、区)方志馆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史馆。支持赣南师范大学方志馆等各类专题史馆建设。整合各级各类方志馆资源,组建“江西省方志馆联盟”。鼓励各级各类方志馆申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更好发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激发爱国热情、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
2.开展方志文化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主动服务各级各类“党员之家”“职工之家”,在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机场、高铁站和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因地制宜设立方志图书专柜,让更多地方志成果惠及于民。举办“方志讲堂”、论坛、讲座等文化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宣传江西省情地情。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媒体等平台合作,拓宽方志文化传播渠道。经常性组织开展方志文化志愿服务和向社会公众赠阅活动,让地方志工作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3.打造地方志宣传品牌。进一步加强“方志江西”政务新媒体建设,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策划专题系列,提升品牌影响力。设区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因地制宜打造政务新媒体平台,并积极拓展视频号、音频号等新型传播方式,扩大地方志宣传矩阵体系。开展中小学生“我是地情小小讲解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方志文化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功能,为立德树人提供丰厚滋养。
(四)实施方志文化协同创新工程,提升地方志学术科研水平
1.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文博机构、档案、出版部门的合作,创建一批方志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加强省(区、市)之间特别是长江经济带地区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合作,在中部地区崛起、传统文化村落保护传承等方面发挥地方志的作用。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用方志的语言宣传推介江西。
2.深化学术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地方志学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学术研讨活动,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发展实践。发挥《江西社会科学》《江西地方志》刊物的引领作用,打造地方志学术研究和地方文化研究阵地。加强省内以及国内相关史志刊物的合作交流,扩大江西史志刊物的学术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文史专家、地方志爱好者参与地方志工作,积极开展历史文化、方志文化和地情研究。加强地方志学会建设,打造地方志文化研究、推广平台。
(五)实施方志工作强基固本工程,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依法治志。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提升依法治志意识。加大地方志工作法律规章的宣传、执行力度,省政府适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持续推进地方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对全省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数字方志馆建设,加强对全省数字方志馆在规划、设计、运行等方面的指导。构建省市县三级地情资料数据库,加快推进全省地方志系统出版的各类志书、年鉴等地情资料的数字化工作,实现地方志资源线上共享。建立全省地方志系统网络会议平台,积极开展线上会议、专题培训等。建设地方志业务在线编纂系统,实现地情资料一体化管理,提升编纂工作效率。逐步推进“互联网+地方志”工作,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规范管理,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深度发掘地方志资源,加强开发利用,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公众文化服务平台。
3.做好地方志资料工作。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搜(征)集及管理制度,大力拓展资料搜(征)集范围和渠道,及时积累保存地方志编修所需要的大事记资料、行业发展资料、人物资料、重要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方志资料等,有条件的要组织编写资料长编。
4.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全省地方志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对地方志工作机构新进人员、新任负责人、主编(总纂)开展系统化的专项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地方志业务骨干培训,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培训全覆盖。创新培训方式,开设方志网上课堂,开展地方志业务知识讲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地方志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一纳入、八到位”。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关心过问地方志工作,定期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和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本部门、本行业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加强对本行业志鉴编纂工作指导,忠实履行记录本部门、本行业发展历史的职责。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提高地方志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要素保障
1.人才保障。以江西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契机,培养地方志业务骨干,重视人才选拔、交流、培养和使用。大力培育优秀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联合高等院校共同推进地方志人才教育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动全省地方志系统干部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至2025年,设区市要有5至8名,县(市、区)要有3至4名地方志专业人才。建设全省地方志专家库,组建地方志工作和方志馆志愿者队伍,努力建设一支和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相匹配、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才队伍,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统筹保障,改善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志鉴资料收藏保管条件,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加强方志馆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推进工程实施。
(三)强化激励监督
1.激励措施。择优推荐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开展地方志成果质量评定,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评选。
2.监督评估。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省地方志研究院负责加强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确保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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