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2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岳红、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志研究院)副院长刘益令一行6人赴朔州市和忻州市,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开展执法调研。
朔州市调研座谈会
11月19日,调研组一行在朔州市开展执法调研。朔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郭秀星、朔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安文义、朔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主任刘向前以及各县(市、区)党史研究室主任等20余人参加座谈,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明主持。
11月20日,调研组一行在忻州市开展执法调研。忻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永秀、忻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主任蔚宏民及全体干部职工、《忻州市志》编纂专家参加座谈。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玲香主持。
忻州市调研座谈会
王岳红指出,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存史、资政、教化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她在对两市史志工作者辛勤修志、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就执行地方志法律法规,进一步完成国务院和山西省《规划纲要》任务提出督导意见。一要坚持依法治志,增强法治意识,夯实法律责任。二要坚持全面统筹,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良性互动。三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编纂机遇,增强使命意识。
刘益令强调,编修地方志是国务院和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法定职责、光荣使命,在2020年前完成志鉴“两全目标”是两个《规划纲要》规定的刚性任务。朔州市、忻州市一定要克服困难,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志鉴“两全目标”。
刘向前、蔚宏民分别汇报了朔州市、忻州市执行国务院和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两全目标”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与会人员就《地方志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交流座谈。
(来源:“史志山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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